摘要: 在重大的产品安全事故中,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作为受害人的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现有法律制度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当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面对巨额赔偿的追索时,应该有一种制度化的方法来解决这个社会难题。作为制度化解决这一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建立国家先行赔付基金制度。我国的国家先行赔付基金制度应在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总结我国在其他方面相关实践的基础上建立,通过这一制度实现保护弱势群体的伦理诉求,弥补经济制度中存在的某些道德缺陷,保护弱者抵御强者,达到强弱的平衡,实现社会和谐。
中图分类号:
赵树杰 李婧. 国家先行赔付基金制度的建立与运用[J].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4(4): 63-66.
ZHAO Shu-jie LI Jing. ESTABLISHMENT AND APPLICATION OF NATIONAL COMPENSATION FUND[J].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4(4): 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