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16 ›› Issue (6): 90-94.DOI: 10.11885/j.issn.1674-5094.2014.05.07.01
罗圆
LUO Yuan
摘要:
由于公共利益本身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使得公共利益成为一个难以界定的概念,学者们各有分歧。 但基于公共利益对于经济法的特殊性,需要对经济法上公共利益的识别标准进行探讨。在经济法理论中,需通过区别 经济法上的公共利益与其他相关利益,把握公共利益在经济法中的基础地位,再从价值判断、“类型化”方式等实质标 准和事前审查、事后司法救济机制等程序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利益的识别和界定,保障经济法中公共利益的正当性 与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