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作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相关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我校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即我校作为收款方),须提供:
1、对方单位户名
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地址
4、电话
5、开户行
6、账号
特此通知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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