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私募基金在迅速地隐秘膨胀,因其未能取得合法地位,政府亦无力监管,由此导致在私募基金运作中存在大量不规范操作以及为追求暴利而存在的内幕交易和投资意识扭曲等不良现象。海外国家和地区对于私募基金的监管运作模式对我国私募基金的合法化可以提供一定借鉴。当前应尽快着手进行私募基金的相关立法,并及时对既有法律予以修订,严格私募基金的市场准入条件,对私募基金的规模和发行方式加以规制,规范信息披露机制,合理引导利益分配方式,使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做到合法合理、有法可依。
中图分类号:
康玉 陈怀世. 中国私募基金合法化研究[J].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2(5): 56-59.
KANG Yu CHEN Huai-shi. RESEARCH ON LEGALIZATION OF CHINA′S PRIVATE PLACEMENT FUND[J].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2(5): 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