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14 ›› Issue (1): 41-48.DOI: 10.3863/j.issn.1674-5094.2012.01.008
李槿
Li Jin
摘要: 西方欧美国家一直是国际法中国家承认构成说的坚定支持者。有研究指出,在冷战后,欧美国家在国家承认的规则中增加了越来越多的诸如民主和人权等规范性内容。但是,从机制有效性角度出发,通过对冷战后全球出现的38个政治实体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关于欧美国家承认中规范性规则并不是有效的,因为它既不是欧美主要国家决定是否承认这些政治实体的关键因素,同时,也没有改变这些政治实体的行为,比如,促进政治实体内部的自由度。相反,传统承认标准,比如居民、确定的领土、政权组织和主权,仍然是获得欧美国家承认的必要条件。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承认机制问题所具有的特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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