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1, Vol. 23 ›› Issue (3): 113-118.DOI: 10.11885/j.issn.1674-5094.2021.0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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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敏
ZHANG Ruimin
摘要: 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与大数据的融合创新过程中,呈现出隐私侵犯、信息茧房、智能依赖、评价定势等伦理风险,对于保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价值前提造成了威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大数据融合创新出现伦理风险,与大数据应用主体泛化后的利益寻租、大数据本身潜在功能具有的伦理诱因、大数据应用过程中外在保障和约束机制的不完备息息相关。针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创新过程中遭遇的伦理风险,当前亟待重塑积极的技术伦理观,谨守大数据应用的伦理原则,不断完善大数据应用的伦理保障机制,从而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创新营造良好环境,进而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大数据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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