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16 ›› Issue (6): 17-23.DOI: 10.11885/j.issn.1674-5094.2014.06.07.01
向超 刘妍妍 梁进
XIANG Chao LIU Yan-yan LIANG Jin
摘要:
融资问题一直阻碍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获取非财政性外源融资难度较大,而且从
内部自行解决资金短缺的能力也十分有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价值定位模糊,进而导致包括民主管理、出入社自由、
社员资格、盈余分配在内的一系列自身制度问题,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的根本原因。在明晰农民专业合作
社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参考公司制治理原则修正上述制度,使“人和”与“资和”相结合,限制出入
社自由,适当放宽入社组织的资格条件,同时完善盈余分配制度。只有解决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融资问题,才能
从根本上为其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