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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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指示性使用的法律问题研究

冯晓青,陈彦蓉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20-09-15 发布日期:2020-09-15
  • 作者简介:冯晓青,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与战略研究。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7ZDA139)

  • Online:2020-09-15 Published:2020-09-15

摘要: 商标指示性使用较早见于美国司法判例,并得到了一些国家或地区的认可。我国虽然在商标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商
标指示性使用制度,但司法实践中有相当多的案件已采纳这一法律概念。由于商标指示性使用在我国适用较晚,理论研究相
对薄弱,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商标指示性使用的内涵、法律性质以及如何适用等仍然存在分歧,并由此衍生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
裁判标准不统一现象。为此,需要基于我国商标司法实践,借鉴域外经验,针对商标指示性使用在适用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加以探讨,以求明确其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在商标立法中正式建立这一制度。

关键词: 商标指示性使用, 商标权用尽, 混淆可能性, 公共领域, 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