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9, Vol. 21 ›› Issue (2): 49-57.DOI: 10.11885/j.issn.1674-5094.2018.10.20.01
赵志阳
ZHAO Zhiyang
摘要: 虚拟社会为人类提供了新的生存发展场域,形成了以“数字化符号”为中介的虚拟性活动这一新的人类生活形态,对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事物的作用往往具有两重性,在虚拟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虚拟性活动的道德失范问题开始凸显并日趋突出。虚拟社会中道德失范的心理根源主要是投机心理、冒险心里、自大心理、侥幸心理、猎奇心理,社会根源主要表现为网络法规尚未健全、管理机制尚不完善、道德建设相对滞后、舆论引导力度不够。为了保障虚拟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保障人的虚拟性活动规范、合理地进行,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治理虚拟社会中的道德失范问题,主要的路径是构建强化自律、完善他律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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