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16 ›› Issue (1): 73-76.DOI: 10.3863/j.issn.1674-5094.2014.01.014
尹卫民
YIN Wei-min
摘要:
著作权默示许可是知识产权默示许可的一个下位概念,对著作权默示许可是权利限制的一种方式还是属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关系存有争论。对著作权默示许可行为进行定性应当追本溯源,进而将之与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等权利限制制度进行比较,最后以意思表示为支撑展示著作权默示许可与许可合同的契合性,可以确定著作权默示许可是基于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而选择的法律行为,是著作权人对其权利的一种自我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