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6, Vol. 18 ›› Issue (3): 92-97.DOI: 10.11885/j.issn.1674-5094.2015.11.11.02
张培高 李蒙
Zhang Peigao Li Meng
摘要:
语言与形而上者的关系是《维摩诘经》探讨的一个重要哲学问题。维摩诘认为,面对像“法相”之类的“不可说”者,不能采用常规的言说,只可采用巧说,包括“当如法说”、以“玄言”说、以“示”说、以“无言”说。“当如法说” 不是一般的言说,而是“法”自身的展开;以“玄言”说,不仅打破了现象和本体之间的界限而使本体和现象合二为一,而且能够把思辨和想象能力空前地调动起来进而摆脱思维困境;以“示”说不同于间接陈述,在“示”说中听者不需要反思和想象,而是可以直接面对事情本身。沉默是无言,但不完全等同于无言,因为沉默可分为两种:想说而不能说、可说而不说。维摩诘的沉默属于第二种,然而他在沉默中悟到并且说出了“不可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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