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14 ›› Issue (6): 42-46.DOI: 10.3863/j.issn.1674-5094.2012.06.009
李自玉 张俊丽
LI Zi-yu ZHANG Jun-li
摘要: 农民是弱势群体,处在权力金字塔的最底层,尤其在民主与法制还不太健全的国家,农民不能与其他的阶层均享社会的权利和利益,在社会利益的分配和再分配的过程中还易受到权力的非常规侵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农民的相关利益得不到保障甚至被非法侵害的情况越来越严重。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的原因又有客观的原因,既有政府扭曲的政绩观又有村委会的职能错位,还有农民自己的消极态度等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健全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提高政府、村委会及农民自己维护土地利益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土地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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