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邹小琴.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司法困境及解决路径[J].河北法学,2021(7):128-141. [2] [德]妮娜·德特洛夫.欧洲视野中的家庭法契约[M]//[德]凯塔琳娜·博埃勒-韦尔基.欧洲婚姻财产法的未来.张敏,樊丽君,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60-80. [3] 谢德良.夫妻财产"归一方所有"之约定与第三人保护——基于《婚姻法》第19条的解释[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9(S2):81-84. [4] 郭悦.论夫妻约定财产制下的物权变动[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6. [5] 强世功.司法能动下的中国家庭——从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谈起[J].文化纵横,2011(1):24-30. [6] 余延满.亲属法原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289. [7] 林秀雄.夫妻财产制之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84. [8] 许莉.夫妻房产约定的法律适用——基于我国约定财产制的考察[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5(1):55-63. [9] 陈川.论夫妻约定财产制的适用范围——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6. [10] 王明文.论夫妻财产约定的立法模式、性质和效力[J].黑龙江社会科学,2020(1):103-109. [11] 姚辉.夫妻财产契约中的物权变动论[J].人民司法(案例),2015(4):14-18. [12] 朱晓峰.民法家庭概念论[J].清华法学,2020(5):81-102. [13] [芬兰]E.A.韦斯特马克.人类婚姻史:第1卷[M].李彬,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33. [14] 冉克平.夫妻之间给予不动产约定的效力及其救济——兼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J].法学,2017(11):154-167. [15] 冉克平.《民法典》视域中离婚协议的夫妻财产给与条款[J].当代法学,2021(6):45-58. [16] 叶涛.民法典时代夫妻债务"共债共签规则"中的合意认定[J].法治研究,2020(5):133-145. [17] 谢鸿飞.《民法典》制度革新的三个维度:世界、中国和时代[J].法制与社会发展,2020(4):61-76. [18] 田韶华.婚姻领域内物权变动的法律适用[J].法学,2009(3):115-122. [19] 夏吟兰,薛宁兰.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56. [20] 刘耀东.论基于夫妻财产制契约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解释路径[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6(3):81-93. [21] 贺剑.论婚姻法回归民法的基本思路:以法定夫妻财产制为重点[J].中外法学,2014(6):1500-1521. [22] 王忠,朱伟.夫妻约定财产制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J].人民司法,2015(4):4-8. [23] 裴桦.夫妻财产制与财产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J].法学研究,2017(4):3-19. [24]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婚姻家庭案件审判指导[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275-276. [25] 程啸.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唐某诉李某某、唐某乙法定继承纠纷案"评释[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49-59. [26] 陈永强.夫妻财产归属约定的法理明晰及规则适用[J].中国法学,2022(2):103-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