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26 ›› Issue (3): 91-98.DOI: 10.11885/j.issn.1674-5086.2024.02.07.02
梅贺1, 钱晓伟2
MEI He1, QIAN Xiaowei2
摘要: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 “帮信罪” )呈现出了网络犯罪的新特点。学界、实务界多将司法解释中的帮信罪 “明知” 认定条款视作推定,实属理解偏差。通过对条款性质的拨乱反正和对印证证明的剖析,提出了基于补助证据进行综合认定的方法,以期解决帮信罪主观 “明知” 认定的实践难题。综合认定主张摒弃证明标准印证化的观念,但并不排斥印证方法的使用;其不是印证证明的补充,也不存在适用的先后顺序。在综合认定中,裁判者应始终坚持法定证明标准,通过补助证据显示出的细节信息,结合经验法则综合且审慎地认定 “明知” ,从而作出公正裁决,维护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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