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夏秋
YAN Xia-qiu
摘要:
中小银行开展关系型贷款,不仅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社会问题,还能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目前关系型贷款没有得到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的广泛采用,原因主要在于中小银行自身定位不准确、信用评级制度不健全、存在“捆绑”风险以及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转变中小银行的市场定位和信贷观念是促进中小银行开展关系型借贷的前提,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和破产退出制度既是中小银行开展关系型贷款的有力保障,也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保障。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提高中小银行开展关系型贷款的积极性,保证关系型贷款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