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肖唐镖. 近十年我国乡村治理的观察与反思[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6):1-11. [2] 俞可平. 论国家治理现代化[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3. [3] 罗豪才,周强. 软法研究的多维思考[J]. 中国法学, 2013(5):102-111. [4] 李增元. 开放、流动社会中的农村社区治理改革与创新[J]. 社会主义研究, 2014(2):121-127. [5] 杨嵘均. 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在乡村治理中的互动关系[J]. 江海学刊, 2014(1):130-137. [6] 李建兴. 乡村变革与乡贤治理的回归[J]. 浙江社会科学, 2015(7):82-87. [7] 乔运鸿. 乡村治理中的村庄精英角色分析[J]. 中国行政管理, 2012(10):38-41. [8] [美]曼瑟尔·奥尔森. 集体行动的逻辑[M]. 陈郁,等, 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4:57. [9] 费孝通. 乡土中国[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10. [10]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M]. 余逊达,等,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2:8. [11] 贺雪峰,董磊明,陈柏峰. 乡村治理研究的现状与前瞻[J]. 学习与实践, 2007(8):116-126. [12] [美]杜赞奇.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M]. 王福明,译.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3:214. [13] 廖小东,史军. 西部地区绿色治理的机制研究——以贵州为例[J]. 贵州财经大学学报, 2016(5):101-111. [14] 苏力.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5:11. [15] 徐勇,朱国云. 农村社区治理主体及其权力关系分析[J]. 理论月刊, 2013(1):172-175.. [16] 罗豪才,毕洪海. 通过软法的治理[J]. 法学家,2006(1):1-11 [17] 姜明安. 完善软法机制,推进社会公共治理创新[J]. 中国法学, 2010(5):16-24. [18] [美]朱迪·弗里曼. 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M]. 毕洪海, 等,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0: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