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2, Vol. 14 ›› Issue (6): 36-41.DOI: 10.3863/j.issn.1674-5094.2012.06.008
姜雪来
JIANG Xue-lai
摘要: 对争议领土的确属,可通过战争、政治手段和国际司法程序等途径解决。通过政治手段、国际司法程序解决领土争端,是现代国际法所提倡的。无论使用二者中的哪一种或全部,可通过有效统治、实际占有和条约等国际法及其实践所承认的形式,实现对领土主权的强化,为日后可能的外交谈判或国际司法解决领土争端而占据主动。当前,试图通过政治手段解决我国南海中的领土争端已面临诸多困境,国际司法或已成为选择。为此,我国南海中诸如黄岩岛争议岛礁的主权确属,在使用国际司法程序解决之前,可通过加强有效统治、实际占有及借助条约来实现。我国南海争议岛礁及其海域的权益,可通过上述行为获取优势证据和地位,以进一步确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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