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铃木庆夏
2008, 7(2): 135-143.
不同的体词性并列结构的语义特点和语用价值有所不同。“爸爸、妈妈”等“A、B”形式表示发话者逐一举出他所关心的语义对象,还有对于其他并列要素的语言化(指用语言表达)的可能性;“爸爸和妈妈”等“A和B”形式表示发话者从诸多事物中选取并举尽他所关心的语义对象;而“爸爸妈妈”等“AB”形式是当发话者以为一套或一组事物范畴的几个构成成员都齐备时所选择的。应该说,并列结构的形式选择与其说是受制于并列要素A和B的语义性质,倒不如说是受制于发话者对他所关心的语义对象A和B所持有的看法、态度等主观认识。文章还认为,“AB”形式是现代汉语语法构式之一,其构式义为“典型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