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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第23卷, 第6期
刊出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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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话方言古庄组声母内外转对立形成之谜及解析*——兼论南北官话方言形成的底层机制与相互交融
王为民
2024, 23(6): 561.
https://doi.org/10.7509/j.linsci.202409.036413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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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音韵》已出现内转庄组字并入精组的现象,表明古庄组字依内外转对立的“南京型”不仅仅是江淮官话和西南官话的特征。宋代南北通语的相互交融是《中原音韵》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南北官话方言古知庄章声母的演变特征与阿尔泰语和壮侗语的底层特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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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性韵书《南北方音》南音的基础音系
赵 庸
2024, 23(6): 570.
https://doi.org/10.7509/j.linsci.202409.036326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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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方音》是清末夏鸾翔所著的一部方言韵书,音系具有复合性。该书南音的基础音系究竟是杭州话还是苏州话,有必要辨明。通过讨论韵学传统和杭州音的性质与地位、《凡例》提示的注音方法和注音工作的实际可操作性、古精组和知系字的声母读音、古止蟹摄开口三等韵精组声母字和知章组声母字的韵母读音、声调系统等内、外部证据后可知,该书南音首音反映十九世纪中期的杭州话音系,是单纯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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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闽方言支脂之韵的读音层次*——兼与南部吴语比较
施 俊
2024, 23(6): 585.
https://doi.org/10.7509/j.linsci.202309.035320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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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出闽方言支韵有五个层次,脂韵有四个层次,之韵有三个层次,闽南、闽东、闽北、闽中及莆仙均有一致的对应。其中支韵I层读如歌韵,为上古读音层,支韵II层读如灰韵,支韵III层与壮侗语特点有关,支韵IV层为i及其变体,闽东、闽北、闽中支韵的ie不是反映《切韵》时期的读音,而是后来的音变,与i应属同一层次,支韵V层为文读层。本文还利用层次相似度来讨论吴闽关系,南部吴语与闽语支脂之三韵综合层次相似度为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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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句整合与量级凸显*——焦点助词“哪怕”的形成
韦志刚 洪 波
2024, 23(6): 602.
https://doi.org/10.7509/j.linsci.202409.036049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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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除了在复句中作让步条件连词外,还可以在单句中作焦点助词,这是小句整合的结果。“哪怕”小句最初以插入语的形式进入主句,句法降级后成为依附性成分。在单句内,“哪怕”对后续的量级成分进行焦点凸显,通过极量蕴含周遍量,形成强调表达,表现言者的情感、态度和认识。推动“哪怕”小句整合的动因是信息结构的完形重塑,“哪怕”小句作为插入语与中心语句法位置相邻是整合发生的重要句法条件,去句化、句法降级和语调融合是其整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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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极性问句“标句位置-信疑态度”的对应关系及结构理据*
欧阳娇 王迟
2024, 23(6): 611.
https://doi.org/10.7509/j.linsci.202409.036129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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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普通话和方言的极性问句按照信疑态度可以分为两类,“吗”字问和语调问句涉及言者的信疑态度(具备\[+信疑态度\]特征),正反问和F-VP问句不涉及信疑态度(具备\[-信疑态度\]特征)。极性问句不同成员的信疑态度又与它们的标句位置呈现对应关系,带\[-信疑态度\]特征的正反问和F-VP问句在谓头(时态短语TP层)标示疑问,带\[+信疑态度\]特征的“吗”字问和语调问在非谓头(标句短语CP层)标示疑问。“标句位置-信疑态度”对应关系的结构理据可以从生成语法制图理论的句法分层假设得到解释,同时可以从跨语言的角度加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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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语核心词接触变异个案研究*——以“头”“发”为例
鄢 卓 曾晓渝
2024, 23(6): 627.
https://doi.org/10.7509/j.linsci.202409.035493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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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头”“发”为例,运用地理语言学的方法,探讨了壮语核心词的接触变异。一方面确定了这两个词项不同词形的词源性质及层次替换关系;另一方面,根据地理分布形态及历史文化信息深入分析了壮汉语言接触的途径和历史,并提出了语言接触研究的“区域性原则”。通过核心词个案,可以管窥壮汉语言接触发生在各个方面、各个时代,这体现了少数民族语言与汉语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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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白话句末“有”的两种后续变化*
赵 昕
2024, 23(6): 643.
https://doi.org/10.7509/j.linsci.202409.035704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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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白话中常用于句末的“有”字多见于两式:“N+有”表“存在于N”或“领有N”;“V(+助词)+有(+助词)”表示V的各类时体信息。两式中的“有”都对译中古蒙古语动词/助动词a-、bü-。在明初反映双语者口语的《正统临戎录》中,“N+有”式出现了表示时间的用法,是表示处所的“N+有”式在双语者口语中发生的扩展;“V+有”式出现了表将来、祈使的用法,是早期“V+有”式先在口语和书面语中发生分化,口语中专表现在的“V+有”同中古蒙古语中的现在-将来时词尾产生对应关系,进而移植了其将来、祈使用法。这一个案说明:1)关涉不同制作者、使用者的语言接触文献,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必要分类调查;2)多义功能性语素的不同句法功能之间也可能发生移植,移植不但存在于间接接触中,还存在于直接接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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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字构形补释*
白于蓝 刘新全
2024, 23(6): 654.
https://doi.org/10.7509/j.linsci.202310.035687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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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字形排比分析,指出《说文》小篆之“殺”字实从殳从豕,当隶定为“豛”,会以殳击杀豕之义;甲骨文和金文之“ ”字应从吴振武看法释为“殺”,会杀人之意;甲骨文之“ ”字亦应释“殺”,会杀猪之意,与“ ”是会意方式不同的异体字关系;甲骨文之“ (或 )”字和师旂鼎之“ ”字均应释为“毙”,会以攵(或殳)击虫且血滴四溅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