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红 蔡青
Yu Hong Cai Qing
摘要:
水排污权交易是运用经济手段防治水污染的环境治理政策,它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统一。我国
从 20 世纪 80 年代开始试点水排污权交易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如上海市建立的以 COD 为交易对象的排污交易系统使
黄浦江上游水质改善,嘉兴市成立的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为水排污权交易提供了平台,国家和地方政府初步制定了一
系列与水排污权交易配套的法律制度等。但我国现行水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存在以下三个问题:排污权未确立、水排
污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和水排污权交易监督机制不健全。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水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为
促使我国水排污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水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一是以法律形式确立排污
权,二是制定《水排污权交易管理条例》,三是完善总量控制制度,四是建立水排污权交易监督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