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东 彭婧
Li Guidong Peng Jing
摘要:
信息公开是海洋污染突发事件治理的第一步。及时、全面、真实的环境信息公开不仅是海洋污染突发事件发 生后公众维护健康、财产等权益以及积极有效参与事故处理的前提,同时也是公众监督企业和相关部门事故处理力度 的必要条件。蓬莱19 – 3 油田漏油事件给渤海海洋生态和渔业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其重要原因在于漏油事件中的相 关责任主体未能完全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贻误了事件的处理时机。该事件暴露出目前我国海洋污染突发事件信息公 开存在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信息公开时间滞后、信息披露内容不实、主流媒体消极被动等问题。要改进和完善我国 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需要在推动信息公开立法、构建突发事件应急平台、探索建立企业与媒体环境信息协议公开模 式、健全环境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进行不懈的努力。